苏州大学户籍科中关于研究生、本科生户口迁出规定如下:
学生办理完各项离校手续后,凭报到证(派遣证)、退学证明(本科生)、研究生(退学审批表)到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(交纳工本费)。届时请仔细检查户籍项目(姓名、年龄、籍贯、民族、出生地、身份证编码)、迁入地、报到地、户籍专用章(居民集体户章、户口专用章、以下空白章)、裁码、迁出有效期等,如果有错,立即提出。如果是户籍项目出错,由公安机关更正,如果是报到地有错由招生就业处更正。户口迁移证是本人上户的凭证,不得丢失,涂改。
苏州大学户籍科规定研究生办理流程:
1、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的研究生原则上须将户口迁到工作所在地。
2、须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请在指定的时间前将户口迁移手续(派遣证、身份证复印件,可复印在一张纸上)交到户籍科。
3、迁移地点须准确无误。
4、如须请人代办,请写委托书给被委托人,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两份),被委托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迁移手续。
5、办理户口迁移证须缴纳迁移证工本费四元。
苏州大学户籍科规定本科生办理流程:
户口迁移证由各班班长统一领取,然后发给每位同学,领到户口迁移证的同学仔细核对户口项目,并注意保存,如有以下情况,请及时到户籍科办理。
1、户口迁移证各项目与本人状况有误(各项目与迁入时保持一致)。
2、户口迁移证各类章不齐全(户口专用章、居民集体户章、以下空白章)。
3、户档保留后仍领到户口迁移证的。
4、延长学年仍领到户口迁移证的。
5、迁移证地址发生变化的。
6、本校升研究生的,九月份报道时带上户口迁移证。
7、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按规定都为一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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